《續命梟雄》的視野與革命



編按:《續命梟雄》在今屆奧斯卡頒獎禮一度成為焦點,從早前有影帝之爭的話題,延至今天的美國藥物管制的細節,話題仍未休止。本地80 後文化人從美國談到香港,試踏進一些藥物話題的禁區,還是從馬修麥康納希說起……

馬修麥康納希奪得奧斯卡影帝,演技固然精彩(我甚至不認得戲中的他就是他!),但於一個對醫藥甚有質疑的人而然,他更令人肅然起敬,是看準《續命梟雄》故事於社會的意義──他不單答應演出,甚至四出為其籌錢拍攝。以電影顛覆醫學權威、霸權的偉大嘗試,對我們身處的年代,更別具啟示。

《續命梟雄》環繞一個真人真事:一名1980年代得了愛滋病的男人,意外地獲得美國不批准的HIV 處方藥物,但相比那時本土醫生鼓勵使用的AZT,這些藥反而能維持他的生命。結果這人成為那個年代的救世主之一,他成立「購買俱樂部」,向愛滋病人售賣「另類療法」的藥物。

評論有不少質疑情節的真確性,人物設定反而是其次。但在藥物方面,美國藥廠賣的,跟在別處輸入的,是否真的如此有效或無效?當然眾說紛紜,但唯一肯定的是,她描述的那個年代,一批無助的人如何在官商勾結的大氣候下,從另類方法得到生命的延續,是實實在在發生過,甚至正在發生的。

1980 年代,愛滋病成風,各國均找不到醫療方法,一個又一個人死去,美國的情况是怎樣呢?一堆俱樂部因緣際會地誕生了,由於美國不能販賣未經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,下稱FDA)批准的藥物,這堆俱樂部唯有以售賣「會籍」為名,然後讓會員「免費」享用藥物及營養補充劑。這些療法對愛滋病是否有效?當局當然否定,但這些俱樂部當年能大規模地生存着,或許也證明了一點──不是政府提供的方法,便是最佳方法。

美國的藥業是全球的先鋒,在香港用到的藥除了美國供應的,即使不是由美國藥廠買來的藥物, 也會用FDA 來作標準(例如我們政府從法國藥廠買來的流感疫苗,也是註明經FDA批准的),還未談一般非醫生處方的成藥,必用FDA 來作廣告招徠。這也是為何要挑FDA 來說,像電影的潛台詞,FDA 的影響力早已超越應有的範圍。

藥廠:終極利益集團?
電影迷應該記得《美國清一Sick 檔案》(Sicko)及《愛情戀上癮》(Love and other Drugs),裏面描繪的醫療制度、藥廠及醫生的緊密關係,均看得令人咋舌,絕對難以接受是文明國家保護國民的系統。《續命梟雄》的故事1980 年代展開,當時的卸任總統卡特(James Earl Carter)就有以下名句:藥廠是美國第二強大的利益集團。醫療費用現已比得上國家的軍費及築路費,而醫藥及醫院行業在股票市場裏迅速膨脹。

藥廠除了製藥,一向惹來臭名,其一為利用自己的報告,而非第三者獨立報告,來呈交FDA(而FDA 是接受的,當中涉及不少利益輸送)。戲中一精彩場面是FDA 官員叫男主角用正途入表申請通過「他的藥品」,他反嘲說這個申請要2.5 億啊。就是傳說FDA 收的價錢。

一般一種藥品經FDA 批准後,可以推出市場,並擁有15 年的專利權,就如「研發」獎金, 該藥廠便能「獨贏」。美國獨立媒體Alternet 近期就發表文章,指出有七種藥物是正正過了專利權,才被FDA 指出有嚴重副作用。藥廠與FDA 連成一線,說成是大規模使用後,副作用才會呈現,卻被人發現與專利時限有所關連。

還有食物生產商……
電影中,主角最大的改變除了是用藥,便是生活習慣。眼看一個荒淫度日的男人,因為被墨西哥一個黑市醫生用另類藥物及維他命救回,竟然連行超市時都要注意食物成分,相信不少健康之士都會會意。

有一場他與FDA 官員在愛滋病人互助組的聚會對峙,他也拿了「食物添加劑」作論據:「健怡可樂的代糖、肉類裏的激素、牛奶的荷爾蒙、雞肉裏的抗生素,你們都知道對我們有害。但你只在意一些絕望病人所發掘到的新藥,一些不會讓你們賺到錢的新藥!」。男主角提到的這一點,就是食物也是FDA 的重要檢測對象,而他所言的幾個例子裏,現今已是公開的秘密。如代糖的副作用,早年已有人揭發是某官員收錢後,加上一些人事手段,才能通過的(因為代糖令老鼠生腫瘤,兩個不同的委員會都投反對票),那官員離開FDA 後,便進了該食品生產商當董事去。

電影中沒有刻意着墨男主角生活習慣的改變,但從種種他對「健康習慣」的執著,卻諷刺着醫院只用藥而不理病人生活習慣的傾向(某程度上,西醫是以「不用戒口」來作賣點,小至感冒藥,大至膽固醇藥亦然)。這正是藥廠利益行先的醫療習慣──先用藥,什麼也不要理。男主角不肯留院,說要有尊嚴地死去,不要插着嗎啡,用毒藥吊命,只要穿著自己的靴子──他的牛仔精神,選擇自己的醫療方式。

片末交代他和FDA 打的官司雖然輸了,但FDA 准許他用自己的藥來維生(只是不准再售賣),對比醫生說的30 天,他足足活了7 年。看回年份,那也正是美國醫療革命組織「全國健康聯盟」的全盛時期,這是一個由另類療法醫生於1955 年成立的組織,後來更有西醫加入。他們在政策游說方面,不單爭取到肉類檢驗、以苦杏仁苷醫療癌症等的立法,在電影中的1980 至1990 年代,他們也成功幫助中藥及針灸醫師拿得認可、以及爭取營養補充劑的法案通過,令其不用經測試有效與否就能推出市場,變相令他們不用受制於FDA。這都與男主角爭取自己的藥品與治療方法,同出一徹。兩者的理念同是:生命權是天賦的,維持健康也是人民的權利。只是這些權利,要他們自己千辛萬苦去爭取。

後記:如何保護自己及家人
早前,郭子健導演在報章撰文,寫亡父在新年過世前的一些片段,未入正題前,他說起父親的健康狀况──打政府的流感針後,「大病一個月,之後就連走路都成問題,更引發出很多老人病,幾個月前拿着水泡去跟媽媽游水也發生意外遇溺」。

香港沒有疫苗補償制度,美國因為讓藥廠免責(歷史因素:不想藥廠因為官司而倒閉,這在各疫苗推出初期曾大規模地發生。如今,國家依賴他們「防疫」及「製藥」,故會由政府直接處理任何案例,免得藥廠惹得官非),在1988 年通過疫苗傷害補償制度。而去年公布的賠償個案中,流感疫苗的數目是最高的。而得到賠償的,已是十分嚴重的個案,還有幾多個案如郭子健爸爸那樣,不算即時,卻一步一步削弱其健康?醫生說,疫苗只是萬中有一嚴重副作用,但副作用不是一個點,而是一個範圍,一個光譜。吃千萬斤代糖才會生癌瘤,但他們不會說吃千斤已會傷眼傷胃,這些難道利益既得者會說出來嗎?

FDA,就如任何監督藥物或食品,甚至如任何政府部門一樣,設立的目的都是為市民的福祉。但當體制愈來愈有權力,卻會愈來愈獨裁,甚至被利益污染。電影那位醫生,被藥廠收買、搬大屋,這些都被輕輕交代,只有他那句「醫療都畢竟是門生意」最露骨。而我們唯一能做的,就是在這樣的一個制度及環境下,讓自己有能力作出知情的選擇。這也是《續命梟雄》的最大力度。

[刊於明報 世紀版 Ethics and Politlics 2014/4/5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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